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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主编 发表于 2019-5-6 19:25:48

国家发改委:除个别超大城市外 放开城市落户限制

央广网北京5月6日消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5日晚间全文公开。5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介绍《意见》相关内容时指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是提高经济效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制度。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重点是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并以居住证为载体,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解决市民化问题的途径很明确,就是‘两条腿一块走’,第一条腿就是落户。要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使其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务。”陈亚军介绍说,原来有近三亿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一亿人通过落户解决,余下的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陈亚军透露,截至2018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城市,基本为大城市。“因此,要解决好落户问题,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推动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在陈亚军看来,要把握好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义的认识,把握好政策内涵,避免引起对政策的误读或曲解。“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理解为是放松房地产调控。”具体而言,陈亚军指出,首先不能搞选择性改革。“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首先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原则。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等人口才是落户重点,而不是片面地去抢人才。”陈亚军表示,城市需要人才,但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陈亚军强调,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习主席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必须坚持,不能动摇。因此,要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一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陈亚军还指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同时,个别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严格把握好人口总量控制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的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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