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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找工作的毕业生要注意啦!遇到这7类劳动合同不能签! [打印本页]

作者: 168主编    时间: 2019-3-19 19:09
标题: 找工作的毕业生要注意啦!遇到这7类劳动合同不能签!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农民朋友都进城找好的工作,认为在城里赚钱会比较多,事实上也不一定。但是如果农民朋友要进城,找工作都是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的,不然这家单位就是违反了劳动法,但是不是所有的合同只要签个名就行,那么什么样的劳动合同需要谨慎签署呢?小编今天就把整理好的几个合同与农民工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口头的合同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熟人之间,很多农民工朋友都是家乡的朋友亲戚之类介绍到某个地方务工的,农民工朋友都是淳朴的,因为一些原因碍于情面就说不用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务工的地方也只是在口头上和你约定了工资。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工资是比较正常发放的。但是一旦和单位遇到了一些纠纷,比如工伤之类的,可能会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从而导致你举证困难。

所以这里需要重点提醒的各位农民朋友,在《劳动法》里有规定,如果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双方可以口头约定;但是一旦是全日制的用工,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各位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一些情面上的小事,耽误了自己的大事。


二、抵押合同

这种形式在一些公司也会发生。比如一个农民工为了获得工厂的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将自己的重要证件抵押给了公司,但是这位农民工朋友在干了几个月要离职的时候,这家工厂却以种种的理由不退还。

这种情况也是会经常发生的,很多公司会让农民工入职的时候抵押证件给他们。但是实际上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证件。不得收取担保费等等这些费用。如果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农民工朋友们可以直接向劳动局举报。


三、条款相当简单的合同

有一些农民工朋友和单位也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条款过于简单。有些农民工朋友在一些工厂打工,可能过了几个月效益不好了,一些农民工朋友就被无缘无故的裁掉了,去申请劳动仲裁,发现自己当时签署的劳动合同过于简单,条款里没有一条涉及单位在裁掉你的时候所需要负责或者被追究的条款。

所以农民工朋友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用人单位名称是必须和自己所在的单位一直;

②单位的地址、住所和法人代表必须注明;

③农民工的住址、身份证等必须要标明;

④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的地点需要注明;

⑤工作的时间,也就是每天工作多长时间;是否有假期和休假的时间;

⑥工资收入必须写清楚;

⑦是否有社会保险等保障制度,每个月缴纳多少;

⑧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何防护危害。


四、双面的合同

这种情况存在于很多公司,因为现在劳动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署检查的非常严格,所以为了敷衍这种检查,很多单位就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应付检查,一份是实际执行的。如果碰到了类似的情况,农民工朋友千万不要签署,因为这也是违法的行为。


五、生死合同

因为有一些工种属于高危行业的工种,所以一些单位对劳动者就提出了“出现伤病自理,如果发生意外,用工企业不会负责”。

农民工朋友一定不要有侥幸的心理,比起任何东西,生命和健康才是最宝贵的。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因为一旦发生了事故就会面临非常大的经济压力。我们要确保我们的权益不被侵害。

六、暗箱操作的合同

为什么叫暗箱合同呢?因为这种合同一般都是指有利于用工单位的。很多单位只根据自己的利益,抱着一种反正有人来干的心态,只会榨取劳动者的劳动力,而不会去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所以对于这样的合同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的签署。


七、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

这种合同其实和暗箱操作有共同的地方。都是只会站在用工单位的角度考虑,而忽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农民工朋友一旦进了这样的用工单位,签署了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一定要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将一些不合理得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否则等到以后你遇到了问题,再想去申请可能就来不及了。


以上的七个类型的合同是我们的农民工朋友需要重点注意的,城市虽然好,但是也隐藏这不少的陷阱,这里不是说低下头都能捡到金子,农民工朋友在想捡到金子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合同就是你权益维护的第一个关口。如果出现以上的几类合同,还需要农民工朋友自己去仔细的分辨,哪怕合同看的慢点,签署前一定要通读整篇合同,对有疑问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直到得到用工单位的满意答复为止。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些违法合同的总结,大家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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