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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零股权”刷屏一整天,不如听听业内人士的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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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16:2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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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这两天,朋友圈被一篇《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刷屏,或许你已经看过,还是8500多个打赏人中的一个。
关于这个事件涉及到的主人公(技术男)和CEO,两人都有人挺也有人骂,众说风云。
关于CEO的言论
文中被指责的CEO说,公司期权池一直存在,只是早期核心员工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机制未确定,由CEO代持。
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发朋友圈说,被坑的不止是技术男,还有投资这个企业的投资人。
这位CEO曾在知乎上大谈“如何忽悠技术合伙人”。
关于技术男的言论:
他本人说:“事情发展不太对,越来越始料未及……本打算好聚好散,现在真不知道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切勿转发。”
文中公司的研发副总裁“鱼大嘴”则表示:虽然“净身出户”的丈夫“对公司有绝对性贡献”,但是:(老H指技术男)
2013年,老H基本干不了什么活了;
当时分到的钱是税后200万+;
核心问题是老H你要照顾好身体、生活,让自己持续正循环的成长。
小巴根据妻子文中提到的“我老公是搞PHP的,能做架构,也懂培训”,咨询了一位技术大拿,技术男在手游研发中的贡献率。他说,技术难题中服务端和客户端的重要性占比大约二八分,而且服务端技术主要负责服务,鲜有创意点子,所以很容易被替代
另外,技术男的老婆,也就是文章的作者也被她的前同事爆料爱慕虚荣。还有人猜测,这难道不是一起精彩的营销事件?小巴并不想八卦,但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保护自己?来听听大头们的观点。
虞涤新
投资人、果睿投资创始人
“当创始人想赶走小股东时,会有各种各样的方法”
我几乎是带着伤感和愤懑看完了这个帖子,联想到在投资中的各种案例,这样的事有很多,只是大多没有讲出来而已。
看来这个创始人有一定问题,主要是对他的利益分享精神、团队共进精神存在疑问。如果我是他的投资人,必定会重新考虑对其的投资策略,不去投资,减少投资,或尽早退出。
而技术男把自己定位于干活,没把自己定位于股东,即使自称联合创始人,但创始人不承认。当创始人融资时,不断学习,学到了好的也接触到不好的,特别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独霸的心态逐步展现。
当创始人进步时,技术男没有学习资本,没有落实联合创始人的地位,估计也是过于内敛,过于信赖创始人,也可能在某个地方和创始人产生隔阂而他却浑然不知。
这件事让我想到几个案例:
在湖南的一个创始人给了小股东20%的股份,而且工商登记在册了,但随后他觉得吃亏了,就用大额增资的方式将小股东的股份稀释到1%,这种恶性稀释、逼迫小股东退出的手法极其恶劣。
在上海的一个创始人给了小股东15%的股份,也是工商完成手续了,后来觉得心理不平衡,就秘密新设了一家公司,并将技术专利授权给新公司。老公司虽然存续,但没有任何业务,新公司有了专利,蒸蒸日上,等于是把小股东彻底抛弃了。
在西安的一个创始人引进投资人之后,在管理上与投资人存在很多争议,一气之下通过复杂手段,将技术经营权过度到自己完全控制的公司,绕开这位只有小股东地位的投资人。
当一个人物质欲望,或者权力欲望很强时,有可能就忘了当初的约定。当一个人想吞并一家公司、或者赶走小股东时,会有很多种方法。更何况,这件事中双方没有任何约定,至少没有书面约定,更没有工商登记,技术男并没有真正的竞争壁垒而使其不可替代。所以当创始人觉得有他没他都一样时,技术男就失去了话语权,最终失去当初承诺的股权。
这个案例应该会给我们一些启发:
要投资那些懂分享、能共赢的创始人;
合作时,一定要有言在先、丑话在前;
当股东有矛盾时,要找人协商沟通,如投资人;
任何公司都要规划股权结构的设计;
要借鉴中国合伙人、中国散伙人的经验教训。
黄渊普
亿欧创始人
“双方都有委屈,缘尽就好聚好散”
这篇文章已经被弱者情绪引爆了,即使CEO站出来说话,也注定被口水淹没。其实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包括CEO和写文的妻子,所以不能考验人性。
以自私为起点,用合理的制度,是可以实现共赢的。问题出在最初没有契约,在股权期权上,要“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先设定目标,达到目标给多少,这样对创始人和对合伙人都是最好的。
第二个员工就是联合创始人吗?不一定。公司在不同阶段,对员工能力的要求不一样。在创业阶段,稍微有些能力的就是核心人员,公司慢慢大了以后可能发现他能力不够。所以任何人都需要提升能力,具备不可替代性。
如果事前没有协议,后续发生争执,原因是双方对“贡献”的认定不同,不能仅仅以“付出”而是要以“成果”为衡量贡献的标准。
王兴创办美团,早期团队中除了王慧文现在是副总裁,还有一些人成了如今几十个总监中的一个,其他人职位被慢慢边缘化。有些人会成为后续的核心人员,但是大部分人成为不了,这都正常,需要理性对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CEO承受的风险更大,责任越大,委屈越大。
总的来说,CEO的做法在法律上并没有问题,道德上会受到质疑。技术男是个不错的人,但公司也没有差到那个份上,两边都有委屈,现在只听到一边的委屈。但如果创始人能够给一些股份,无论多少,等公司上市能够给套现的空间,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合伙是缘分,散伙是缘尽,好聚好散。
陈雪频
智慧云创始合伙人
小村资本合伙人兼首席战略官
“游戏规则在前,江湖情谊在后”
我很少评论热点话题,一是信息不够充分,二是剧情容易反转,很多所谓的评论都是吃瓜群众瞎起哄,自说自话而已,容易被人当枪使,成为舆论战的道具。如果非要借这个话题评论,我也希望是针对一个现象,而不是这个事情本身来评论,免得判断失误。
创业公司的股权兹事体大,创业团队应该一开始就谈清楚,然后把这些形成书面文件,就算未来局势发生了变化,也有一个变化的依据,否则很容易闹翻,很多创业公司都在这个问题上犯过错误。
创业之初,创业团队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创始人对愿景的描述就像画饼。这时谈股份构成,就像谈如何分饼一样,相对容易,只是抽象的比例,不是真金白银。
就算后来股份有变更,因为之前大家有一个明确的心理预期,沟通起来也容易达成共识,不会发生漫天要价的事情。规则的好处就是降低不确定性,就算有不同意见,也能有话好好说。
创业到了一定阶段再来谈股份就比较困难,就像把饼做好了再来分一样困难。因为做饼过程中有很多变数,大多数人都觉得很辛苦,也容易高估自己的贡献,贬低别人的贡献,这是一个基本的人性假设。大家都会觉得自己吃亏了,怎么着都不满意,好好说话就会比较困难,甚至诉诸舆论战。
总的来说,创业公司的团队应该对股权有充分的规则意识,在规则基础上再来谈兄弟情义、江湖义气,那就是锦上添花的事。如果颠倒过来,创业之初谈江湖义气和兄弟情义,分钱的时候却再来谈规则,就容易发生兄弟反目、财聚人散的悲剧。
杜博奇
财经作家
“合伙做生意贵在一个‘诚’字”
合伙人撕破脸皮的事情,这些年没少发生。合伙人之间的利害得失,一旦公开化,便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圈,当事人站在各自立场互爆流短蜚长,永远是一扇说不清道不明的“罗生门”。
事情的原委如何,恐怕外人难知究竟。不过,合伙企业如何预防和面对此类问题,倒是值得探讨。
合伙做生意贵在一个“诚”字。事业一开始,后面能做多大,每个人或许有不同的预期。不过既然合伙,那么就要在涉及利益的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这些问题空口无凭,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一劳永逸,免了后面出事说不清。
合伙创业,最重要是人品。一开始固然要找气质相投的合伙人。但是人性也有靠不住的时候,权利义务明明白白约定清楚,一切按照契约精神办事,就不会出现头破血流的场面了吧。
对于那些遇到利益之争互相拆台的合伙人,一句话总结,现在不对,是因为一开始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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