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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三河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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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10:46: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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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68主编 于 2018-3-7 11:00 编辑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场办,街道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12月20日
三河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廊政办字〔2017〕142号)文件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强市提供有力动力。
(二)工作目标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2017年12月底前,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码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
(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
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依托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事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推行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电子存档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本单位的在线咨询和在线预审工作,对于企业和群众的在线咨询和在线申报,及时答复。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的清理、规范和优化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局)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优先实施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严格执行审批和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
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等服务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约、预审、咨询、查询等网上办事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信息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2017年12月底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总入口。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依托廊坊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互联网上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做好与廊坊市级政务平台系统的对接,实现各类平台间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行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新模式
成立我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统筹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围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和实体大厅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快实施,形成管理统一、保障有力、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抓紧推进实体大厅建设,完善市、镇二级政务服务中心设施和功能,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系统整合,做到线上线下合一通办、功能互补,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式办事,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
(三)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网点与网上平台无缝对接
要积极推广沧州市肃宁县的县、乡、村“三级网上审批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利用廊坊市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政务服务终端全覆盖,逐步做到政务服务终端“村村通”。同时拓展基层服务中心(站)的便民服务功能,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有机结合,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办事服务和便民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网络代购、农产品推广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四)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
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支撑市、县、乡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作。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市级平台与各类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全面满足政务服务数据的共享交换需求,为政务协同、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利用和大数据分析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
(五)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
加快市级电子证照库的部署工作,实现涵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方便企业与公众进行网上办理和查询,满足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等需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
按照国家标准和全省统一规划,完善提升我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在全面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的同时逐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县、乡二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提高网络带宽和服务保障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到2017年底,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部门的全覆盖,满足政务服务应用对网络带宽和服务质量的需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健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加快建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构建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拓展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用信用、企业情况等专题数据库。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打造系统架构统一、全市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同时,加快建设审管互动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部门与事后行业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2017年12月底前,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
四、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一)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实现县、乡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到2017年底前,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重点围绕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网信办、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健全制度标准规范
2017年12月底前,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及省平台技术标准和规范,完善我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数据共享、业务办理、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制定电子证照应用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开放共享等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
(四)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将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提升共享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政府金融信用办)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保密局)
五、健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落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二)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群众反响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并大力宣传推广。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培训推广
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定期交流、研讨及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推广,调动公众、媒体、专家、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改进政务服务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办、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突出集约节约,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附件:三河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附件
三河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廊坊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邦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凤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扈大勇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符宝臣  市编办主任
        徐志刚  市民宗局副局长
成  员:肖自力  市编办副主任科员
        兰海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聪颖  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孙士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常鹰锋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志新  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陈  光  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陈贵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玉良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国峰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瑞明   市人防办主任
       李劲松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广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长春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海龙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冯新海   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玉华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  建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勇   市物价局副局长
       付春云   市保密局副局长
       牛立子   市政府副主任科员
       杨景海   市政府副主任科员
       张清轲   市金融信用办主任
三河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扈大勇、市民宗局副局长徐志刚担任。
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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