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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外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无租房合同及发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京籍离职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吗?” 关于公积金是否存在这些问题?
最近, 为了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一组“业务问答” 这些问题有了更细致的描述 快来看看
首先要说的是,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自去年9月发布执行后,并没有大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实际上,异地购房提取的具体操作细节是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这也主要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如何提取? 两种情况可以——
①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 ②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如姥姥家)。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办理提取的两种情况都有一个大原则——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
如果您及配偶在北京买了房、但没有以购房为由提取过公积金,购买户籍所在省内住房时,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此外,这里要求的是购房提取,之前办过租房提取不会受影响,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举个例子,如果您户籍是辽宁省锦州市,只要没有北京的购房提取记录,那您在辽宁省各地买住房都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如果您在北京无房,但买了周边河北、天津或者是亲属所在地(如姥姥家)的住房,也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对户籍有明确要求,京籍、非京籍均可。 还有一件事需要提醒各位:在异地购房提取过程中,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信息要与购房所在地保持一致哦。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提交申请后,打印回单,并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理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理点办理。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4)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
无租房合同及发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无租房合同及发票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面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银行卡号。在“租房类型”项中选择“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理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理点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9)。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由提取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的,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男年满55、女年满50周岁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录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本人持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理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5)。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可以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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