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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DB52/T1601-2021《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评估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悉,《指标体系》由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大数据院”)牵头,联合贵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云上贵州、中软云上等多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该《指标体系》自2019年4月标准申报起,历经调研走访、草案编制、征求意见等过程,先后完成3轮标准重大修改和多轮细节修改,在4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于6月正式批准发布。
《指标体系》共分为7章,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构建原则、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及附录。在指标体系框架设计上,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结合调研结果,共设立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50个三级指标,涵盖了基础保障、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质量、数据应用、保障机制等内容。同时详细的评分步骤和评分规则的制定,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可落地性,对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考核评估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下一步,大数据院将继续担好贵州大数据创新基地建设发展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职责,结合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实施数据共享开放评估体系标准,实现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评估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政府对其所属部门、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全方位监督,发挥标准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务数据等各领域数据间的多源汇聚、深度融合、有效共享和有序开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来源:中电科大数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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